[摘要] 2013年三季度,“国五条”后的各地房地产市场分化日益加剧。多个城市对地方调控细则进行微调,在房地产市场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下,调整方向有紧有松。在各地短期调控政策微调的同时,中央也在加紧完善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土地改革进度加快、保障安居工程持续推进、差别化信贷政策作用渐显,一系列措施为当前及今后
7月1日起 郑州市在售新建商品住宅要进行销售价格备案
备受争议的郑州版“国五条”细则,有了后续政策。14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出台《关于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求从7月1日起,郑州市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要到物价部门进行销售价格备案,开发商卖房子的价格不能超过备案价格。
备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九大项内容,备案内容细致到楼盘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当期销售商品住房总套数、各种户型的建筑面积、总价款和每套商品住房销售单价。具体到每套商品房,也要将层高、分摊面积、水电气暖配套等备案清楚。同时,销售价格备案也要明确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价格等。
李晓峰:新政有助于及时进行阶段性政策调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晓峰说,新政要求开发商网上公开每套房子的售价,每月上报房屋销售情况,有助于国家掌握房子存量信息和房价变化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作出阶段性的政策调整,实现长期的房价调控目标。
刘社:新政标准过于模糊
“工资涨了10%,物价水平涨了20%,居民的购买力反而下降了10%,所以‘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这个限定标准是模糊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表示,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这个参照系,在很多城市都是“标配”,并非郑州首创,“但是,要起到调控市场的作用,就要考虑价格增幅的对比系数让居民在感受上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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