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30日,郑州航空港区3宗公租房低价土地因“无人报名不成交”。在楼市低迷、土地市场遇冷的形势下,公租房用地却逆势跃进土地招拍挂流程。
现象
保障房建设是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公租房建设趁此机会开始发力。去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一次记者会上指出,由企业通过市场方式拿地再建设的探索已经在一些地方展开。
就在郑州首次试水未能如愿的前一天,江西省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却一连成交了3宗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出让公告显示,庐山区的这3宗公租房用地起始价在1575~165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15元/平方米。
最终,上述3宗土地均以4.5%以上的溢价率成交,总成交金额达12896.45万元。庐山区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进入招拍挂程序的情况在其市局也有操作过,而且网上有此土地用途的选项,所以分局才敢如此操作。
除此之外,记者查询到今年3月13日,重庆市涪陵区的李渡街道大鹅村6社地块亦属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出让年限仅50年,起始价约每平方米1800元,未成交。
出让年限不一致、起始价无一定标准,但却一同奉行“价高者得”的原则,此部分公租房用地尽管走出了“划拨”的模式,却生得多种“模样”。
拉高房租
在人们的传统意识里,保障房是政府“让利于民”的惠民政策,看到公租房也公然“价高者得”不免觉得政府有挣取保障房土地出让金之嫌。
“通过考察设计水平、房屋建设质量来确定保障房用地企业是公众认为的理想方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和房地产学院教授刘社说,但是由于公租房是新生事物,其产权归属至今尚未理清,制度并不明确和完善。
经适房、廉租房都明确规定其土地划拨,而且各项附加费也有一定的减免,尽量将其成本压下来。而公租房是近两年才出现的种类,其土地该如何来、如何减税等,从中央到地方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政府有建筑公司,但是没有开发企业,需要进行资源整合后才能建房,而当下一些房企为了生存需要项目。如此便一拍即合,甚至出现溢价。
“价高者得使开发成本不确定,尽管未来房屋可能不入市买卖,但是由于其较高的开发成本,所核定的房租也必然会高。”刘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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