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全面启动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今后,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房,房东对外出租都要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下称《备案证》),否则就有可能面临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处罚。未改造的城中村房屋,暂时不用办理《备案证》。
【声音】 政府是在变相圈钱?
对外租房的郑州市民金先生说,如果要缴税肯定还得租客出。而在郑州市农业路上租房住的小陈则认为,政府规范管理可以,合同期内一次收几十元管理费就行了,每月都缴税实在受不了。更有网友质疑:是不是政府在变相圈钱,通过租赁税增收?
对于质疑,张丰森表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政府的目的不是处罚、收税,而是希望通过开展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低、流动人口管理缺位、“城中村”险房违法出租、偷税漏税等问题,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们也觉得房屋租赁费有些高,目前正在和税务部门协商,尽量减轻市民租房的负担。”张丰森说,下一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在东、西、北三个便民服务大厅中增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窗口。按规定,受理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据记者了解,目前,郑州市区148个城中村,有2/3已经完成改造,剩下的也计划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完成。未进行改造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暂时还不纳入房屋租赁联合管理范围。
■ 评论
租个房要缴多少税和费
租个房要缴多少种税?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你可能还没闹明白这里面有多少税,如今又多了项住房租赁手续费。
像人口普查一样做房屋普查,对于出租房屋都要求办证,今年年底前,郑州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出租要全部登记备案——这是郑州市房管局新近出台的规定。
房屋租赁全部要登记办证,无可厚非。按照房管局的说法,这样可以规范租赁市场,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缺位等问题,还可以解决违法出租等问题。
但是以规范的名义收费,到底合不合理?收费标准是否经过了物价局批准?房屋出租需要登记备案,这是住建部2011年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但是,房屋出租备案不等于办证收费,郑州市房管局此举难逃敛财嫌疑。
目前郑州市出租住宅的登记备案率不到10%,不少人对登记备案心存抵触,他们担心的就是被登记后就要面临一系列收费。
对于租房者,他们担心的是办证收费后,增加租房成本。当前房价高,很多人只能租房居住。向出租人征收房屋租赁税、租赁手续费等,这些费用最终会摊入房租,转嫁给租房人。
对于房管局即将开始执行的新规,很多网友并不看好,因为这项工作耗力耗物,另外,多部门联合执法看似严厉,但相互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较难步调一致、执行到位。
不管怎么说,房地产业一直被地方政府看成是摇钱树,存在着各类名目繁多的税费。规范市场可以用收费作为手段,但不能以收费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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