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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郑州4成火灾发生在小区 谁为消防安全负首责

大河网  2014-03-14 09:03

[摘要] 据郑州市消防支队提供的实时数据显示,从今年年初至今,郑州市119火警电话共接报警近千起,其中发生在居民小区的火灾数量占了四成。3月13日,记者通过大河报互动平台发起调查发现,小区里最常见的消防隐患包括楼梯里乱堆杂物、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等。

春天,天气干燥且多风,又到了火灾的高发期。

据郑州市消防支队提供的实时数据显示,从今年年初至今,郑州市119火警电话共接报警近千起,其中发生在居民小区的火灾数量占了四成。3月13日,记者通过大河报互动平台发起调查发现,小区里最常见的消防隐患包括楼梯里乱堆杂物、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等。

小区的火患为何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小区火灾的发生?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郑州市消防支队联合大河报,邀您拨打大河报新闻热线0371―96211,举报身边的消防隐患,消防部门将协调督促相关居委会、物业公司整改,为您消除安全隐患。

隐患

[场景一]楼道内乱堆杂物乱放车

家住丰产路可乐公寓的王先生向大河报反映说,他所在的小区以及周边几个老旧小区楼道里堆的杂物很多,环境很差,小广告也多;家住郑州鑫苑中央花园的陈先生也反映说,他们小区楼道内也是杂物乱堆。

12日上午,记者对几个小区进行了走访,在经三路明鸿新城小区内,很多居民楼一楼走廊里存放着电动车,有的达数十辆;在玉凤路的沈庄新城小区内,多个楼栋的出口处停放有电动车,个别一楼走廊内,电动车并排摆放,把出口挤得只剩一条缝。

[场景二]从楼上扯线给电动车充电

12日上午,记者在农科路上的奥林匹克小区院内看到,很多条不同颜色的电线从居民楼上拉扯到距离地面几十厘米的地方,给电动车充电;在政七街附近的西关虎屯小区和顺河路吉祥花园小区,记者也发现了类似现象;在沈庄新城小区内,记者见到了更奇葩的现象,6号楼一住户竟从20层楼上扯下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长长的电线随风在楼栋外墙上飘晃。

[场景三]机动车堵塞小区消防通道

12日上午,在农科路32号的奥林匹克小区11号楼南侧,一个消防通道的铁门上写着醒目的“消防通道,禁止停车”,但就在其门前门后却各停着一辆车;在经三路明鸿新城小区,有很多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通道前面还有很多杂物。

家住中原中路148号院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里,经常有机动车将消防通道堵死。

[场景四]居民楼改做商用

在玉凤路沈庄新城小区内,记者看到,多栋居民楼上挂着“熏蒸理疗”、“淘宝服装”、“宾馆住宿”等招牌。小区居民沈阿姨提起楼里做生意的现象很是气愤,她说,每天上午都能看到11号楼楼栋门口停着一辆货车,一些住户往楼里搬货,还有人在楼里开起了足疗店,常有陌生人进出,很不安全。记者发现,该小区内被改做商用的多是五层以下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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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局

1小区机动车停车位不足非机动车无充电车棚

昨天,家住中原中路148号院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有些消防隐患其实是业主迫不得已造成的。比如,她所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被改成了洗浴中心,地上车位明显不足,所以才会有居民乱停乱放。“小区楼下虽然有个专门供电动车充电的棚子,但每月要交几十块钱,而且位子太少。”

在参与大河报互动平台调查的近百名读者中,有超过一半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小区没有固定的电动车充电车棚。

对此,郑州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有车的人越来越多,一些小区里的停车位又不够,这在客观上导致了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的发生,在此前的消防检查中,一些居民也知道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的做法不对,但因车位不足,只能硬着头皮把车悄悄停在消防通道口。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11月20日,郑州市政府曾针对“社区楼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居民楼院内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居民不得在楼梯间、门厅、楼道等疏散通道内给电动车充电,但集中充电区由谁来设、怎么设尚未明确。

2 谁该为小区消防安全负首责?物业称“没有执法权”

到底谁该为小区消防安全负首责?

根据现行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确保消防等公共安全设施完好有效。但怎样提供服务、出了问题处罚谁,则未具体明确。

郑州市消防支队综合处的闫处长表示,小区火灾隐患不只与居民、物业、居委会和消防相关,还牵涉房管、规划等部门,为此,郑政通〔2013〕53号文件首次明确:物业公司是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人,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由其所在居委会、街道办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安全教育和指导。

不过,物业公司对此也有苦衷。“小区里人太多,根本管不过来,我们又没执法权,没法强制管理,应该由居委会和派出所来处罚。”玉凤路沈庄新城的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曾在各楼栋张贴通知禁止把机动车停在消防通道,但收效不大。而且小区的物业费本来就收不齐,还要掏钱买一些消费器材,“每个楼层都需要灭火器,但一些小型灭火器经常被偷,之前想在每层找个居民负责保管,结果谁也不愿意。”

求解

做好配套设施的规划更要加强科学管理

郑州市房管局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确实无权对居民乱停乱放进行罚款,除非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房屋公共设施的保修期过后,需要维修、更新消防设施的,也可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郑州市规划局建筑规划处和市政规划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去年8月,郑州市实施的《郑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就有相关明确规定,其中,要求住宅小区应按一户不少于一个车位的标准配建,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30平方米的户型应按一户不少于2个车位的标准配建,非机动车的停车配建,应按地上1平方米/辆、地下1.6平方米/辆进行核算。

不过,郑州市规划局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标准实施前建成的一些老旧社区,现在需要增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的,要报规划审批。

郑州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郑东军认为,现在一些新建小区在规划时都会考虑停车位的问题,一些老旧小区当时对停车位的规划应该也是符合规定的,只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激增才导致车位不足,所以解决小区的消防隐患,更关键的还是要加强小区建成后的科学管理。

借鉴

北京:《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有权查阅消防检查记录,以此督促消防和物业等相关单位严防居民小区火患。

上海:消防部门、居委会与小区业主签订居民公约,落实每户业主的消防安全职责。

广州:专门立法明确居民小区消防隐患的责任划分,租房者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还需在合同中加上双方的具体消防安全责任或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分清责任。

【新闻链接】

今年以来,发生在郑州居民区内的几起典型的火灾事故:

3月11日,郑州燕庄新区小区的电缆井着火,事发楼内烟雾弥漫,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3月10日,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南边马寨一处二层居民楼失火,消防队员赶到后约10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受伤;

3月4日,郑州市城东路与货站街路口一住户家中突发火灾,家中男主人不幸身亡;

2月6日,郑州南三环碧云路交叉口,一小区1号楼因疑似电动车充电不慎着火,造成1死、2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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