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明显的违法违规、破坏耕地行为不能听之任之,否则遗祸无穷。那么,小产权房到底何去何从?记者近期在北京、广东、甘肃、浙江、河北、湖北等地进行了深入调研。
告别“鸵鸟政策”
玉环和深圳的试点有几个相似之处,一是都采取了分类处理的办法,既不是一律拆除,也不是全部转正;二是部分小产权房在接受处罚后,得到了确认;三是得到确认并不等同于完全转为商品房,在权利上还受到很多限制;四是部分小产权房可以转为保障房。
同时,两地对增量小产权房都进行严厉打击。深圳市在出台试点办法的同时下发《关于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违法建筑的通知》,提出继续保持“严查严管严办”的查违高压态势,并强调对在建、在售的违法建筑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认为,深圳等地对小产权房“分类处理”具有普遍意义,而且即使对小产权房的处理确认也属于“有限确认”,仍限制流转获利、限制征地搬迁补偿标准。因此可以说在法理上小产权房都是违法的,但处理方式可以“从宽”或者“从严”。
多位专家认为,小产权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比起一概不承认但又解决不了,部分承认、补缴地价、补办手续的分类管理思路显然是一种办法,至少有可能使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找到一条相对合理的解决之路。
“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对小产权房问题采取‘鸵鸟政策’,既不承认合法,又无法全盘清理,结果导致范围内小产权房盛行。”彭澎说,深圳等地的解决方案可为其他地区处置小产权房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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