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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之后,郑州二手房首付或许将要提高到50%

郑州租房圈 2017-11-30 14: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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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则建行的通知图片刷遍了朋友圈:从1月1日开始“二手楼不允许有阴阳合同了”。因为要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这意味这,在郑州买二手房,你的首付可能要提高到5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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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图片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但图片里提到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是真实存在的,它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编号是“建房〔2017〕215号”。而且通知里提到的“核心精神”是存在的。所以,即便图片是伪造的,但基本内容是真实的,只是执行时间尚未确定而已。

为什么这个通知会对二手房首付影响这么大?

这是因为,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银行放贷的基数是以成交价为基准的,而在二手房市场,并无统一、合理的成交价,所以各家银行都会指定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用房屋的评估价作为放贷的基准。

一般来说,评估价会略低于成交价,在前期进行首付测算的时候,往往将成交价*0.95来作为评估价,此时购房首付可以粗略计算为:首付款=成交价-成交价*0.95*70%≈成交价*33.5%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在房管局还存在一个市场指导价,而市场指导价一般都低于成交价,而如果今后,银行直接采用房管局的指导价做为放贷基准的话,那购房者贷款额就会有所降低,结果就是首付款又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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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我们以郑州医学院附近比较知名的小区“鑫苑国际城市花园”为例,目前该小区的成交均价普通在1.5-1.6万之间,评估价根据房屋情况不同会有所不同,但是也基本都在1.6万以上,而房管局的指导价1.2左右。

我们以一套50平房子为例,加入成交均价1.6万,评估价1.6万,房管局指导价1.2万,

成交价=50*1.6=80万;

评估价=50*1.6=80万;

指导价=50*1.2=60万;

以评估价为贷款基准的话,购房者首付=成交价-评估价*70%=80-80*0.7=24万;(相当于30%首付)

以指导价为贷款基准的话,购房者首付=成交价-指导价*70%=80-60*0.7=38万;(相当于47.5%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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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套房子,不同的贷款基数,首付高出近18%,如果按指导价进行贷款,加上房屋的税费、中介费等等费用,购房者购买二手房需要付出的首付比列已经将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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