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避免楼市恐慌 未来3年郑州将供地3.6万亩

大河报  2017-04-12 08:07

[摘要] 4月6日,住建部和国土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日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4月6日,住建部和国土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日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据悉,这是本轮调控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出台土地调控政策。泉舜集团郑州公司副总经理王振东认为,2017年一季度各地陆续为“抑制房价泡沫”出台政策补丁,本质上都是抑制资产“流动性”与禁止“变现”,此次出台政策是从供需源头方面重点解决问题,同时也更显示出中央稳定房价的坚定信心。

提前公布供地计划减少开发商恐慌心理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去年房价疯涨的原因就是因为供地不足导致的。没有面粉哪来的面包?一位郑州房地产公司负责拿地的副总经理曾跟记者说,土地的供应不足导致开发商心里恐慌,没有土地,就意味着没有发展的空间。

为了缓解恐慌,这次中央发布的《通知》中就表明,2017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应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土地计划实施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报国土资源部。

几乎在《通知》发布的同时,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2017年的供地计划,今年商品住宅用地将供应1.26万亩,并且还公布了各个区域的详细供地计划。而早在2016年11月份,郑州就公布了未来三年,将供应36000亩商品住宅的滚动供地计划。

对此,郑州一房企高管对记者表示,“高地价主要是郑州的供应量不到位导致的,政府公布供地计划使得供应量更加透明化,使开发商心中有数,不会盲目拿地,大大减少了开发商的恐慌心理,但是,还是希望能尽快加大非城改用地的供应。”

在4月9日的郑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郑州市市长程志明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还专门提及了去库存和供地问题。他说,要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因地施策:库存量大的区域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去化周期短的区域坚持“稳价放量”,加大土地供应,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化周期6个月以下郑州须显著增加供地

为了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那么对于郑州来说,应该属于哪种呢?来自某研究院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包括郑州在内的6个城市在过去6个月的平均去库存周期都在6个月以下,属于“必须显著增加供地且加快节奏”的城市行列。

王振东分析称,由于限购政策从2016年年底在各个城市推出,2017年前三季度,重点城市去化速度均有大幅降低,因此该供地评价指标会随之变化。“但确定的是类似于郑州、武汉这种库存过低城市,加大土地供应已经势在必行,郑州去年年底已经开始快速加大供地,对于后市影响,可能会在2017年底到2018年上半年逐步显现,连续两年以上的‘高位横盘’将成为常态。”

鉴于此,王振东建议,作为企业应抓住机遇为可持续发展而及时拿地,作为购房者应审慎挑选质优价合理的中心区域优质资产,作为投资者应充分预估借贷风险与投资成本,做好中长期持有打算。

专家:关键在落实官方:将强化问责

不光是土地问题,事实上由于目前市场依然向好,不少项目开盘即售罄,加上相关部门压制新盘定价,导致一些开发商觉得不赚钱,存在着拿地之后不开工,开工之后不按条件(达到预售标准)开盘的现象。

对此,两部委有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

“这是在督促那些磨洋工的开发商,未来商品房的供应量也将会大大增加。不过,在这个环节,相关部门最难管理,存在较大扯皮空间。”郑州某房企负责人表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晓峰认为,国家的目的是,既然土地已经销售了,开发商应该尽快开工销售,形成有效的供应效果,减轻供不应求的状态。但是在销售环节,往往会出现开发商房子盖好后该卖不卖,造成房子稀缺的现象。开发商在拿地之后,按照时间表施工、卖房本身就是其应该做的。这属于市场监管政策,关键还是看各个城市的落实情况。

为了让政策落到实处,两部委针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土地情报”公众号

及时掌握实时土地市场动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