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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小区”办不动产证终于有希望了

河南商报  2017-03-06 08:06

[摘要] 困扰郑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了解决办法。目前,郑州个别“问题小区”门前已张贴公告,土地确权工作同时开展。据了解,这项工作将按步骤、分批次进行。

困扰郑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了解决办法。目前,郑州个别“问题小区”门前已张贴公告,土地确权工作同时开展。据了解,这项工作将按步骤、分批次进行。

【好消息】

加快解决“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

近两日,不断有读者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对于没有土地信息的“问题小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称郑州市国土局)已拿出解决方案,并向个别小区如绿云小区进行通告。

河南商报记者向郑州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确认:3月4日起,郑州市国土局正式启动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权籍调查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工作。

河南商报记者又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分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个别“问题小区”的权籍调查如测绘工作已开展,有些分中心还为有效开展这项工作调整了部分登记业务。

据了解,自去年8月25日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以来,截至今年2月28日,郑州中心城区已累计接件129676件,办结114776件。但关于“无土地信息”等问题的解决方案一直没有落地。

3月1日召开的郑州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曾提出,今年市国土部门要切实抓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理顺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同时,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妥善解决群众关切的各类问题。

【三步走】

解决“土地问题”分“三步走”

1.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主体

即便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必须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进行。按照解决方案,首先要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主体,有四种情况存在。

a.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注销且无继承单位的,可以由购房者或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b.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行开发建设的或利用自有土地与其他单位联建的,由原单位申请,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其继承单位或主管单位申请。

c.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合作一方或者多方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已注销且无基层单位的,可以由剩余合作方申请。

d.由于其他原因确实无法确定申请主体的,由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书面申请

小区申请主体明确以后,还需要其向市国土局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a.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权籍调查申请书;

b.以开发建设单位为申请主体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包括政府批准文件、各有权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c.以小区业委会、全体小区业主为申请主体的,需提供全体小区业主签名(加摁指印)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产证丢失的,可用房产档案馆加盖档案查询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及登报遗失声明代替。

3.权籍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是需要有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支撑的,即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要查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并在相关登记类型中将权籍调查表等作为应当提交的材料予以列明。

此次方案提出,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和权籍调查工作同步进行,土地测绘工作按照《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第五十四条执行。

【声音】

将有步骤、分批次依法解决

另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权籍调查成果经郑州市国土局审核后,将在小区现场及国土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郑州市国土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据业内人士称,此举可以看作是郑州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非常重要的一步,以前的解决方案都停留在纸面上,而现在开始贯彻落实。

绿云小区一位业主向河南商报记者表示,这个公告给他们带来了希望,他们也希望这些工作能够加快速度,“已经拖不起了。”管城区布厂街19号院的业主李先生称,听别人说,有测绘人员拿着仪器来,“终于看到希望了。”

小区业主提出:什么时候轮到他们小区?对此,郑州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前提下,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将有步骤、分批次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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