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告,自8月20日房屋登记业务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停旧发新”后,该局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的新流程开始实施。
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告,自8月20日房屋登记业务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停旧发新”后,该局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的新流程开始实施。
通告指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房管部门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包括房屋楼盘表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含转让、抵押)审核、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的管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并配合国土部门开展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的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将房屋交易信息记载于楼盘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申请人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持确认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的办事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办理完房产转让业务后,将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存档,将复印件加盖业务印章后交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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