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2015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进行调整。
1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2015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进行调整。
按照通知要求,郑州市非私有单位缴存职工2014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49279元)的,2015年度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410.66元);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39423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即262.82元)。
城镇私有企业缴存单位职工2014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30853元)的,2015年度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257.11元);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24682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即205.69元)。
此外,2015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956元,相比去年,增加了27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40元,相比去年增加了16元。
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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