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拆迁不立案”,这个在一些地方法院遵循了好几年的潜规则终于被放到了台面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举行的“行政权力规范与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还播放了副庭长的一段雷语:“拆迁不立案是中国特色。”
“拆迁不立案”,这个在一些地方法院遵循了好几年的潜规则终于被放到了台面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举行的“行政权力规范与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还播放了副庭长的一段雷语:“拆迁不立案是中国特色。”
一个副庭长是无力抵抗来自“市委领导”的不立案要求的,能对强制拆迁受害者坦白已经很不容易了。媒体对类似的事件报道多多,也证明这段雷语不只是个别现象。
近年来,专家和公众都在大声疾呼:破除拆迁案件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难在何处?司法被人为干预是重要原因。按道理,法院判定是否应该立案不能屈从个人的意志,而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为,但事实并非如此。
其实,种种阻挠立案、侵犯当事人正当诉权的情形有很多。早在10年前,某省就曾发布“180号文件”,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13类“敏感”案件法院不受理;2011年有报道称某省一基层法院拒一些劳动争议立案,原因是该省高院曾发布一份“内部文件”。
走不通法律渠道只能“去找信访局”,这是涉及拆迁的信访案件比例比较大的原因之一,也派生了截访、黑保安等乱象。
年初,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把更多的信访案件纳入法制轨道。要达成这一结果,必须加大官员干预司法的惩罚力度、剔除不立案的潜规则。如在这方面没有出台得力举措,那么信访机关仍然会不堪重负,法院和司法权威仍然难以建立。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到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人要求“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已经成为“中国梦”的一部分。实现司法的中国梦,请从拆迁立案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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