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2日上午7时39分,花园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交叉口,一台台铲车推倒4栋小产权房,现场顿时尘土扬起,4栋小产权房很快被一点点“削平”,为一些企图打政策擦边球,出手购买小产权房的郑州市民上了生动一课。
11月22日上午7时39分,花园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交叉口,一台台铲车推倒4栋小产权房,现场顿时尘土扬起,4栋小产权房很快被一点点“削平”,为一些企图打政策擦边球,出手购买小产权房的郑州市民上了生动一课。
新闻:强拆小产权房是“动真格”
这4幢小产权房占压的是花园路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的匝道出入口。这座立交是今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畅通郑州”的重要项目,工程8月底计划开工,而紧靠花园路西侧、连霍高速公路北侧的这4栋小产权房正处于该项立交桥工程的匝道出入口,严重影响了工程施工。
这个小区的开发商未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和规划用地许可证,私自与柳林镇刘庄村签订租地合同,擅自圈地,利用村里集体用地建设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土地“招拍挂”转为国有用地等程序。
“这次拆除的是目前金水区在建的规模的小产权房。”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焦凯旋支队长介绍说。“目前,郑州市正在加强对小产权房的清查,而且动的是真格,对新建小产权房采取的政策是,一旦发现,在建的停建,在售的停售,如果违法占压了市政用地、公共绿地,还必须进行强制拆除。”
“小产权房看来确实不能买。”现场围观的市民议论道。“小产权房这些年之所以愈演愈烈,关键是源头问题没有抓好,这种强拆的办法治标不治本,以后照样发生。”也有市民发表不同意见。
现象:小产权房是高房价孕育的怪胎
小产权房在郑州曾经很盛行!
从2005年开始,郑州市的一些城中村及城市周边村庄开始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2007年到了十分火爆的程度,仅仅西三环上,就建起了不下5个小产权房的小区,就连花园路附近,也建起了一幢幢漂亮的小产权楼房,而且楼越建越高,小区越建越大,猛一看与普通商品住宅小区没什么区别。截至目前,郑州市的小产权房面积高达二三百万平方米,成为北京、天津、济南后,小产权房建设较多的城市,而且分布的区域非常广泛。
由于价格比普通商品房低得多,配套设施也不差,开发商又巧言令色,鼓吹小产权房多的是,政府不能把这些房子怎么样,最后只是补办个手续而已。有些开发商甚至拍着胸脯,保证5年内办齐所有证书。
在高房价时代,很多囊中羞涩的人,经不住开发商的诱惑,又对国家政策不甚了解,购买了小产权房,来自永城的郑先生便是其中一位,他去年在高新区化工路与瑞达路交叉口附近定了一套小产权房。他买的是一楼,购房时每平方米不到1300元,而这个小区的六楼和七楼每平方米只有七八百元。比起周围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的商品房,价格确实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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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一直在查处小产权房
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明明知道这是不合法的,可为什么要买,他们普遍地存在侥幸心理。“我们小区10栋楼全是小产权,在这里买房的都是市区一些低收入群体。买小产权房有风险大家都知道,但我们并不害怕,因为将来真要拆迁改造,牵扯到小区很多人,并不是我一个人。”一位姓李的购房者告诉记者。
关于小产权房的违法性质,从它诞生那一天起就没有获得“准生证”,各级政府也三令五申地强调,可以说郑州市对“小产权房”建设一直亮着红灯。早在2007年,郑州市就专门发出《关于依法处理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的通告》,告诫广大市民小产权房的违法性质,要求全市各类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行为,并限期自行向各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接受处理。
此后的3年时间里,郑州市相关政府部门每年都要公布查处小产权房的情况。但据记者了解,主动上报小产权房接受处理的寥寥无几,每年政府部门主动出击查处的案件更是九牛一毛,而且收效甚微。这次强拆小产权房,是政府对小产权房动真格的一种行动。
律师:小产权不可能转正
“有不少人认为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公民的财产权利全面被肯定,小产权房也会被法律所认可,最终可以转化为合法的产权房。小产权房真的能够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房吗?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小产权房转化为产权房还缺乏法律依据。而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因此,小产权房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同时,即便今后小产权房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从现有的土地制度来看,购房人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此一来购房人购买小产权房的费用也就与购买商品房相差无几。”法律工作者宋英群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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