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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武汉城市总体规划 郑州无缘“中心城市”

东方今报  2010-03-17 08:56

[摘要] 上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国务院正式批复,武汉在全国发展布局中的功能定位由以往的“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上升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两字之差,意义大不相同。

【嘉宾】

●王永苏省委政研室巡视员 研究员

●谷建全省社科院副院长 研究员

●耿明斋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博导

●冯德显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所长 博士

●苗长虹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中心执行主任 教授

□首席记者 李凌 实习生 司明岩

上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国务院正式批复,武汉在发展布局中的功能定位由以往的“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上升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两字之差,意义大不相同。

省委政研室巡视员王永苏透露,今年春节前后,省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郑州的城市定位问题,以及河南战略如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问题,并组织专家、学者调研。显然,河南已经意识到武汉在中部6省的地位变高。

昨天,记者连线了专家、学者,他们中大多数人参加了省里组织的研讨会。在他们看来,“中心城市”并无固定标准,只是一个符号,国务院的批复并不是否定郑州,关键在于郑州要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实力就没有话语权。

【提问武汉】

在中部带动力有多大?

记者:在中部地区,“老大”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武汉能否担此重任?

谷建全:作为中部地区的龙头老大,应该起到辐射带动作用。但现在,武汉的实力还不足以支撑其他省市的发展,它面临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先带动武汉郊区及湖北其他地市的发展。当湖北的实力足够强大后,才会对其他省份起到带动作用,这就是几年以后的事了。

王永苏:“老大”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榜样,它要有凝聚力,更要有辐射力。广州市在吸纳就业、产业转移方面有较强的实力,辐射力也较强,说它是珠三角地区的“老大”是可以的。但中部六省经济之间没有内在的有机联系,是典型的“行政区化经济”,相互之间的辐射带动作用也不强,因而不存在“谁是老大”的问题。况且,中部六省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基本处于“吸纳”阶段,“辐射”作用尚不明显。

苗长虹:武汉中部地区中心城市的定位,并不是说武汉已经能够发挥中部地区中心城市的职能了,而是为其下个阶段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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